邮编:514700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和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拟订农业有关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有关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等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县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梅县农业信息网,http://www.mxagri.gov.cn,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九)负责土肥监测、土壤普查以及肥料的管理、质量监督工作;指导低产农田改造,建设高产稳产农田。
(七)制定及组织实施种子发展建设规划;负责种子计划。生产、经营和质量的管理。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管理农业劳动力和指导其合理转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梅县农业信息网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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