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七、负责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直属企业、市属商务企业和有关商会、协会的工作。
十五、负责发展我市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潍坊市商务局,http://www.wfcommerce.gov.cn,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我市对台通商工作。
十三、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管理、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审核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按规定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审核、管理我市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管理多双边及国外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
十一、拟订全市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按权限核准和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九、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七、潍坊市商务局拟订机电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组织企业开拓机电产品国际市场;监督、协调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工作。
五、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
三、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重大商业网点项目的定点、评估和可行性论证;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商务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全市商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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