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本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本团体接受上述两个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全区从事饭店、餐饮、服务业经营以及烹饪服务技艺、管理、教学理论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内蒙古餐饮文化网,http://www.nmgcy.org,社会团体和从业人员,以及与餐饮饭店业有互动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行业,机构,公司,协会,内蒙古餐饮文化网官网:http://www.nmgcy.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