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十七)负责全市住房改革预算资金和国有土地资金的监督管理,参与全市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拟订和实施,拟订并监督执行住房改革预算资金、焦作财政,http://www.jzczj.gov.cn,国有土地收入收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编制市级国有土地基金预算。
(十五)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管理全市的政府债务和以政府名义担保的国内外贷款、财政转贷的国外借款,并负责贷款协议签订后项目的资金、财务、债务管理及还本付息、付费工作;编制市级政府债务预算,防范财政风险。
(十三)研究提出支持服务业发展和促进消费的财政政策;拟订商业流通、粮食、物资、焦作财政供销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九)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按规定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五)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焦作财政,http://www.jzczj.gov.cn,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有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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