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负责海域使用项目和海域使用权属管理;组织海域界线、海岸线勘定和管理;负责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负责海洋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十七)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规划、国土资源、房地产、测绘、地矿等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注销工作,建立地名档案。
(十一)负责起草城市更新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九)负责土地、房产确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地籍管理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依法参与调解房地产权籍纠纷。
(七)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负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及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工作。
(五)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责任。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官网组织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调解处理重大采矿纠纷。
(三)承担落实城市规划的责任。负责建设用地的使用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方案图;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土地、房地产、测绘、矿产及地名管理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有关政策、标准、技术规范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