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53200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引导农业企业产业及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国有农业企业和良(原)种场的改革与经营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农业方面的国家、省、市和行业标准;组织协调农业环境检测和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县内植物防疫和农作物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名牌产品申报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的初审、夏津农业信息网,http://www.xiajinny.gov.cn,推荐、管理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七)研究拟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的发展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协调菜篮子工程及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指导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组织指导全县农业救灾工作。
(三)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拟订有关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夏津农业信息网市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对策和措施;研究拟定种植业、渔业、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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