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开展环境监测科学研究,承担环境科学研究任务。
7、承担制订和修订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及其技术规定,参与国家环境标准的制订、修订任务和验证工作。
5、对下级环境监测站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泛珠三角区域和本省区域内环境监测网络的组织协调,组织环境监测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及业务考核。
3、承担本省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监视性监测,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官网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为环境执法实施技术监督,为环境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裁定。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参与制定有关的环保法规、政策和监测技术规范工作。负责制定本省区域内环境监测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