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16、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4、组织实施全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为社会筹集福利资金。
12、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制定并贯彻实施殡葬改革地方法规,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全县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全县地名的命名、太湖县民政局,http://www.thmzj.gov.cn,更名、注销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地名资料的补查更新,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
8、承担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开展自治活动;承办群众自治组织的评比表彰和申报工作。
6、组织实施全县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指导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遗送。
4、负责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审核上报烈士称号和伤残等级;落实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标准、太湖县民政局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协调全县 “双拥 ”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救灾抗灾工作;掌握和核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国内外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发放和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减灾和生产自救活动。
主要职责是: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太湖县民政局官网:http://www.thm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