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管理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城乡就业基本政策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以及重庆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十二、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贯彻执行国家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继续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负责报送上级部门表彰、奖励单位和人员的审核。
主要职责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公共服务管理科、人事人才科等8个机构,领导班子共6名。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农村社会保险,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