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
(八)监督、指导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即人防专业队伍),审核区级人防专业队伍组织机构调整方案;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防空演习、演练。
(六)配合市民防局对人防地下空间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对人防和地下空间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四)结合本地区人民防空建设,组织开发城市地下空间;拟定地下空间建设防护原则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综合规划草案及控制性规划,经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二)研究拟定本区有关人民防空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有关规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平时:
(四)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
(二)发放空袭警报。
战时:
平谷区民防局信息网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1949年2月1日起,北平市人民政府开始布置人民防空(简称人防)工作,责成公安系统实施人防宣传与准备。4月23日,北平市人民政府召开防空会议,根据人民解放军渡江作战形式,敌机可能来北平袭扰的情况,决定全市作必要的防空准备。要求各机关组成防空委员会或防空小组,成立消防队、纠察队、救护队,用各种形式组织防空宣传,引导群众立即进行防空准备。明确全市防空组织由平津区卫戍司令部、防空司令部领导。灯火管制、警报信号等由防空司令部统筹办理。1950年3月,北京市正式建立人民防空委员会(简称人防委员会),拉开了北京市人防全面建设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