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8333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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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负责本市国外友好城市交流工作,开展民间对外友好交往;负责佛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佛山市海外交流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推进佛港澳在经济和社会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和推动佛港澳紧密合作相关政策和重点项目的落实。
(七)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归、难侨扶贫救济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华侨农场工作。
(五)负责本市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管理工作;承办本市副厅级以上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的报批工作;在中央授权范围内,佛山市外事侨务局,http://www.fsfao.gov.cn,办理本市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出国、赴港澳团组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证照办理工作。
(三)负责接待访问我市的外国政府、议会、政党等官方代表团,友好人士、工商界领袖以及其他重要外宾,开展对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接待,通过侨务渠道开展海外对台工作,负责涉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往来的联络接待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外交、侨务、佛山市外事侨务局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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