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565)7388066
单位地址:安徽省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十一、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乡镇财政建设。
九、负责全县国债资金管理和地方金融、保险等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管理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
七、安徽省庐江县财政局,http://www.ljcz.gov.cn,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制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
五、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税收法令,组织农业税收的征管和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及扶贫资金;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督财务管理。
三、管理和监督有关项目投资、科技、环保等基金并办理资金的拨付;管理和拨付政策性补贴资金。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安徽省庐江县财政局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和执行全县中长期财政规划、财税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措施;参与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与乡镇财政分配办法。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安徽省庐江县财政局官网:http://www.ljc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