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局番禺分局,www.pyup.gov.cn,(二)根据广州市市域城镇体系的规划,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专项规划和市规划局的要求,组织编制辖区内的建制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村庄规划管理。辖区内的建制镇建制总体规划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除位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重要地区和城市规划部门指定的村庄规划外其余的村庄规划。 (三)根据广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广州市规划局番禺分局主要职责,(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勘察测量和城市设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