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和审查申报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地热水、矿泉水矿产资源的勘查、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http://www.qggt.gov.cn,开发、保护和规划管理。
(八)依法管理采矿权,规范全县矿业市场;参与制定全县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采矿登记、发证、年审、采矿权转让审批、招投标和拍卖工作;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采矿登记费;指导和监督全县矿产业市场的有序运行。
(六)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租赁、作价出资及政府对土地收购、储备,规范土地市场;执行并监督国家国有土地划拨用地目录、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及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承担审批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对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并组织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监督、检查单位或个人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处理国家、集体单位或个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调处单位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城镇总体规划审核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产环境保护等其它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
主要职责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qgg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