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www.zjnsf.gov.cn,省自然科学基金委每年举行一至二次全体委员会议(简称全委会)。全委会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主持。全委会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工作进行审议,监督和咨询。举行全委会,应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为有效。提请全委会审议的事项须表决形成决议,由参加会议半数以上委员同意通过。遇有重要事项,主任委员有权召开全委会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委)是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决策机构。省自然科学基金委设委员二十五名,其中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厅长(或副厅长)兼任。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员由来自高等学校,研究机构,政府部门等方面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担任,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五年。省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秘书长一人,必要时,可设副秘书长一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