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负责全市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创新工作。
(七)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协调组织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研究制定加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发展、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
(三)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一)贯彻执行国家、济宁市科技局官网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规定。
2.将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奖励、推广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二)下放的职能
1.负责省级科技攻关、新产品试制和星火、济宁市科技局▲火炬、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中一般项目的管理工作及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具体实施管理工作。
济宁市科技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的职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