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负责高、中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二)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十一)负责全县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会考工作。编制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的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五)主管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教学仪器配置和校办产业工作。
(五)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指导全县教研工作,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泾川县教育局,位于城安定街3号。主管泾川县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全县共有各类教职工4538名,其中公办教职工4135名(专业技术人员3827名,工人308名),支教人员228名,县聘代课教师175名。教职工中专任教师3714名,高中、初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100 %。
(十六)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审批。
(十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做好教育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贯彻落实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农村、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有在校学生48769名,其中普通高中学生7361名,初中学生11881名,小学生17560名,职业中学学生5217名,幼儿园(学前班)在园(班)幼儿6689名,特教学生61名。
(十四)主管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协助县政府筹措教育经费,统筹管理教育经费;指导并组织实施教育基本建设和条件装备工作;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和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泾川县教育网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41所,其中普通完全中学2所,独立高中2所,初级中学1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小学166所,教学点12所,幼儿园40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0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十三)拟定语言文字规划,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指导普通话推广和培训测试工作。
(三)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指导乡(镇)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