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九)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区专利工作,管理和协调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归口发展和管理民营科技企业,积极倡导兴办民营科技机构。
(三)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会同区财政局合理使用和管理各项科技经费。
(一)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动科教兴区的有关规划,研究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区科学技术局应加强对全区科技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南谯区科技工作网官网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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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__滁州市委办公室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谯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滁办字〔2009〕102号),设立区科学技术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