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的政策措施,实施基础教育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八)负责全县的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宏观管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人事调配、招聘录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技能培训、考试考核等工作,指导本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县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其他教育和民办教育;指导、规划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宏观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
(二)编制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教研工作,并督促检查。
(九)指导全县的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决定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宏观管理、指导全县教育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十)负责对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
武隆县教育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决定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宏观管理、指导全县教育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安排全县学校的教育经费及其预算和决算工作。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本县的教育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