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艺术理事会,www.australiacouncil.gov.au政府是澳联邦政府的艺术资助和咨询机构。澳大利亚政府将文化作为一种产业进行管理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1968年其宗旨是鼓励澳大利亚艺术家积极创造其职责主要是执行联邦政府文化艺术政策
理事会是澳大利亚艺术理事会的管理机构包括主席在内理事由澳大利亚环境、水资源、遗产和艺术部(Department of the Environment, Water, Heritage and the Arts)部长委任。主席由澳总督按部长的建议委任。理事人选的委任理事任期一般为3年理事会通过艺术部部长向政府负责。理事会可委任委员会
按照不同的艺术形式分别是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峡岛居民艺术部(Aboriginal and Torres Strait Islander arts board)、舞蹈艺术部(Dance board)、文学部(Literature board)、主流表演艺术部(Major performing arts board)、音乐部(Music board)、戏剧部(Theatre board)、视觉艺术部(Visual arts board)以及跨艺术办公室(Inter-arts office)和公共关系委员会(Community partnerships committee)。
澳大利亚艺术理事会是澳政府与具体文化单位之间的专业性中介组织其含义是:国家对文化拨款采取间接管理模式艺术创作的繁荣政府在艺术事业中应该扮演的一个重要角色就是政府通过直接拨款、文化组织登记制度、税收减免等扶持措施来鼓励对文化产业的投入。澳大利亚文化产业从政府得到的资助也不可能满足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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