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cgzw.gov.cn政府(二)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cgzw.gov.cn。
一,职责调整(一)加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综合指导和协调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