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公开择优用人制度,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干部,充分激发队伍的活力。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着力培养一支专家型、学术型的法官队伍。与浙江大学联办法律硕士研究生班,提高法官学历层次。加强法官教育培训,举办高层次法学讲座,邀请江伟、杨立新、王轶等著名法学教授前来授课,取得了好的效果。践行调研之风,创办了自己的学术刊物《台州审判》。召开全市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为干警交流审判经验、探讨学术问题提供平台。2008年,在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中,全国各省级法院通过筛选,推荐论文1145篇,经过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层层审查,评选出一等奖7篇,台州中院干警撰写的论文《虚假民事诉讼现象分析与法律对策研究》获得一等奖,2008年11月14日,在北京受到了最高法院的表彰。
台州法院干警发扬改革创新的开拓精神,积极进行司法改革。如何保障法院独立审判一直是行政审判的一个难点,对此,台州中院于2002年7月就开始了改革行政案件管辖制度的积极探索,依法对被告为县政府和10人以上集团诉讼的行政案件实行异地交叉审判。此举从制度上破解了当地政府对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干扰,有效保障了法院独立审判,引起了最高立法机关、最高司法机关、法学界的高度关注并得到一致肯定。异地管辖制度被最高法院称之为“台州经验”,并在2007年将其中的主要内容汲入司法解释。除行政审判之外,台州两级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在不断探索新的做法,并加以总结完善,创建了许多有效的工作制度。如温岭法院箬横法庭最早实行的协助调解员制度,被最高法院收录《新时期人民法庭工作手册》。
台州法院干警秉承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深入落实“三项承诺”,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水平。以实现诉讼经济和便利为目标,不断推进立案接待大厅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建立导诉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规范诉讼、执行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以实现司法规范和公正为目标,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实行随机滚动分案制度、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加大案件督促评查力度,保障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能够胜诉。以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为目标,加大执行力度,建立并完善执行威慑机制、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与联动部门建立信息联网、大屏幕曝光等制度,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确保胜诉判决得以执行。
台州两级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紧扣“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台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贡献。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台州市开发区,下辖椒江、黄岩、路桥三区,临海、温岭两市,玉环、天台、仙居、三门四县共9个基层法院,设立派出法庭19个。全市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074名,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54人,占79.5%。中级法院在编干警14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4人,本科生95人,共占全院干警总数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