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队伍职业化建设,负责全市各乡镇(村级以上)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编制全市计划生育事业费的预算计划,抓好财务管理;检查督促全市计划生育事业费和社会抚养费的使用和管理;管理委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五)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本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
(三)研究起草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中国兴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xhjs.gov.cn,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措施,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能,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
(一)统一管理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督促检查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中国兴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xh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