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市情网,二,职责范围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规定,市史志办的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规划,协调全市史志工作, (二)组织,检查,指导史志编纂, (三)终审,验收县级志书及相关地情文献, (四)征集,整理,保存史志文献,建设地情文献库和文献网站,开展地情调研和史志研官方网站,一,基本情况 菏泽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成立于1982年,为市政府领导的正县级单位。至2008年,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首轮修志任务,编纂出版了1部《菏泽地区志》和9部县市志,全面启动了第二轮修志工作,并出版了县区志1部,评审了3部,编修出版了一批部门志,行业志,企业志,乡镇志和村志,翻印出版了清朝《曹三,机构设置 主任,李少华 助理调研员,郑玉民 方志馆馆长,副总编,乔方辉 副总编,张汉祥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请访问:菏泽市情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