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乡镇供水、河道疏浚整治、节水灌溉、机电排灌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八)指导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管理区域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南通水利局官网对全市水利工程实行行业管理。
(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水事纠纷。负责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组织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及有关标准,南通水利局▲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市水利现代化建设总体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防洪、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对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三)将原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承担的机电排灌职责划入市水利局。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南通水利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根据《__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9号)和《__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委〔2010〕19号),设立市水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