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728-6240945
地址:潜江江汉汉路28号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暂行办法》。
2、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三、服务程序与时限
3、年检 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
1、咨询 对社会组织有关政策、潜江市社会组织网官网法规的咨询,依法给予准确答复;为申请筹备成立社团,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提供咨询。
市域内的社会组织及拟成立社会组织的单位和个人。
潜江市社会组织网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职责和服务细则: 负责全市社团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研究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