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管理局,www.zzszj.gov.cn政府
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郑州市市直机构调整的批复》(豫编办〔2008〕161号),设立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是主管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市容市貌管理执法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户外广告等行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二)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等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维修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管理工作;负责随市政道路同步敷设的其他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参与占用城市道路停车场的审批与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根据需要统一组织全市市政管理执法队伍开展重大行政执法活动。
(六)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各县(市)、区依法开展城市市政管理执法工作。
(七)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管理城市夜景和路灯照明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网设施安全范围内的监督管理与保护工作。
(八)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等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维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系统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
(九)负责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城市车辆清洗行业的废水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防汛除雪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养犬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维护、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等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系统内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十四)负责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技术鉴定。
(十五)负责系统内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职业道德建设;负责组织行业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指导行业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服务工作,协调解决行业投诉工作。
(十六)负责局机关及所属机构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机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七)指导各县(市)、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执法、数字化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265号
邮编:450006
电子信箱:zzcsg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