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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所为促进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做出了突出的贡献。1995年,被卫生部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多次被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3年被临沂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等六部、委、临沂市药品检验所,http://www.lyyjs.gov.cn,办授予“临沂市第七届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 “文明单位”、被省文明委办、省局授予“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主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抽验和技术仲裁;根据有关规定,上报和反馈辖区内药品质量情报信息,提供辖区内药品质量通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负责辖区内各县(区)药品检验所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自制制剂质量标准等技术资料的审核工作;完成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临沂市药品检验所省药检所交办的有关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及抽样检验任务。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和科学依据,是我市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政府组织,事业单位,临沂市药品检验所官网:http://www.lyy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