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档案管理处
负责制定市档案馆对市级党政机关、团体、市直属单位和全市重要档案资料的接收范围,制定接收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项目档案资料的接收工作;负责档案提前或延时移交的审核工作;负责进馆单位和全市重要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及编制检索工具等服务工作,确保进馆档案资料的质量;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联系电话:83372196,南京档案局,http://www.archivesnj.gov.cn,电子信箱:)
五、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二处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标;负责制定经济、科技档案业务建设规范、标准;负责全市国有企业、非公有经济和工交、农口、城建机关及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开发区、工业园和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技项目和有关重大活动档案的登记、监督指导和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工作;负责承办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出卖、转让、南京档案局赠送非国有档案的核准工作;负责组织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非公有经济和民办企业单位的档案目录报送工作;组织开展新形势下档案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规律、培育典型、推广经验;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联系电话:83638758,电子信箱:)
三、法规宣传处
协助局(馆)领导做好局(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级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局(馆)重大业务的研究和咨询工作,为局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馆)老干部管理工作;完成局(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联系电话:86636383,电子信箱:)
一、办公室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南京档案局官网:http://www.archivesn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