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jlda.gov.cn政府(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厅级),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卫生厅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jlda.gov.cn。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