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于1994年开始推广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
当时业务委托银行负责。1997年9月成立伊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伊春市财政局。2002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文件要求,从市财政局独立出来成立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隶属于伊春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伊春公积金网,管理中心,http://www.gjj.y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