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九)管理全市会计工作;依法监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
(七)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项财政支出;负责市级非税收入管理;监管彩票市场、国债发行及相关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监管;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佛山市财政局,http://www.fscz.gov.cn,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管住房公积金工作。
(三)编制年度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税收政策。
2、完善市对区的财政体制机制,加强对区、佛山市财政局镇街财政的管理指导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佛山市财政局官网:http://www.fsc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