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综合掌握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动态,调查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协调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宣传工作。
(六)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十五)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镇(街)及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与中央、省、福州市驻融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十九)受理企业的投诉,受理市民向市长公开电话的投诉,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好反馈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监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等重大项目,以及国务院、省政府、福州市政府、福清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全国、省、福州市以及福清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承担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二十)组织安排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日常工作,承办需要上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的重要事项。
(二十一)负责市政府驻外联络(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二十二)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防海防管理的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全市人防海防工作,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和市海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福州市委、市政府以及中央、省直各部、委、厅、局、办发送市政府的公文。
(十八)受理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组织调查、协调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受理不服效能投诉工作机构对效能问题处理的申诉。
(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
(十七)组织、协调、督促各镇(街)和市直各单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及本地、本单位的效能投诉问题,检查、指导各镇(街)和市直各单位的效能投诉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