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贯彻中西医结合的方针,发挥传统医学的优势,发展中医事业。
4、制定医学科研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攻关、成果初步鉴定申报、技术开发及成果推广;发展医学教育,培养卫生技术人才。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社会公共卫生、劳动卫生、食品等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等实行监测;实行医务人员资格认定和医疗机构从业许可制度。
2、编制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卫生机构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行业社团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8、负责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蒙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努力降低发病率;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积极推行初级卫生保健。
7、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