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官网,www.cdfgj.gov.cn政府(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委发〔2010〕17号)精神,设立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www.cdfgj.gov.cn。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将市建委承担的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证发放工作的职责划入市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