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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2000]31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0]76号文件,安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安康市(县级)改为县级汉滨区,其行政区划和下设机构不变。
1988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安康县改县建市称谓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http://hanbin.gov.cn,1995年底,安康市辖11个区,一个区级镇;有93个乡(镇),7个办事处;65个居委会,878个村民委员会。
1963年3月,将岚皋县新坝公社及晓道河公社何家生产队划入安康县流水区。1967年,将镇安县太平、紫荆两公社划归安康县大河区。
1949年11月安康解放,建立县人民政府,城区设置安康市,直属安康专署。1954年4月,汉滨区人民政府撤市改设城关区。全县划16个区(区公所为县政府派出机关),辖218个乡。1956年3月合并为12个区120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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