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承担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四川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二、主要职责
(二)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活动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
一、职责调整
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依法负责市场主体准入、市场行为监管执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