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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国家税务局
(十三)承办省局和宝鸡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宝鸡市国家税务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宝鸡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9月由宝鸡市税务局分设成立。现内设13个行政机构,下辖9个县、4个区国家税务局、3个直属机构、4个事业单位。近年来,宝鸡市国税局紧紧围绕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按照 “科学治税,强化管理,发挥职能,服务大局 ”的工作思路,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税收各项事业取得了新成绩。2006 mdash;2010年,全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260.51亿元,税收总量比 “十五 ”时期的税收总量增长104.32%,增加133亿元,年均增长14.5%。2011年,全系统累计入库税收817,791万元,同比增长20.24%,增收137,654万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发挥了 “促发展、调结构、推改革、惠民生 ”的保障作用。 “十一五 ”期间,全系统共办理出口退税5.63亿元,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资金16.15亿元。市局先后获得全省国税系统 “百佳企业所得税业务能手 ”竞赛团体奖、全省国税系统绩效管理考核最佳进步奖、全省国税系统 “业务擂台赛 ”第二名,在总局组织的所得税竞赛中获得全省第一名,被评为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省级先进集体;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 “创佳评差 ”优胜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荣获宝鸡市 “五一 ”劳动奖状。截至2011年底全系统共创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1个、先进集体4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标兵8个,省级文明单位5个;国家级 “青年文明号 ”2个,省级 “青年文明号 ”15个;国家级 “巾帼文明示范岗 ”2个,省级 “巾帼文明示范岗 ”3个。 “十二五 ”时期,宝鸡国税将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以 “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为主题,按照省局提出的 “一促、双提、双建 ”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扎实有效地实施 “235工作思路 ”,努力推进宝鸡国税事业整体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