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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成乡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查处辖区内公共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加强日常农村公共安全的监督管理。
2.建立辖区内公共安全责任制和工作制度,协助政府建立健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目前,湖州市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中心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各乡镇建立的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中心下设6个站,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交通安全工作站、湖州市公共安全网,http://www.huzps.gov.cn,消防安全工作站、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站和消费维权监督管理站。除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站之外,其余4个站可根据监管工作量实行合署运作。 “中心 ”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设1至2名专职副主任,每个站至少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装备共享。目前全市所有乡镇已全部建立 “中心 ”。 同时,在行政村(居委会)聘用信息监督员,实行多员合一。湖州市公共安全网在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的基础上,对全体工作人员统一培训、持证上岗。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湖州市公共安全网官网:http://www.huzp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