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及检验规范的制定的职责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传统医学师承和一技之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具体组织工作交给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战略目标,规划;拟订自治区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自治区医疗机构药械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工作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以下简称...监督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妇幼保健工作组织实施自治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上报,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办法及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自治区有关干部的医疗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卫生厅设13个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