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本会的会所设在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33号之一。
第四条 本会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经贸委的业务主管,并接受博罗县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的指导帮助。
第二条 本会是由广东省博罗籍自然人或法人在广东省投资兴办,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自愿发起组成的,以促进广东与博罗经贸合作为宗旨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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