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业、农牧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牧业、农牧区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九)管理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运行,开展相关统计工作。青海省农牧厅,http://www.qhagri.gov.cn,发布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信息,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七)负责农牧业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根据授权发布动植物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省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青海省农牧厅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五)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订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指导主要农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扶持农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牧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厅组织实施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
(一)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六)加强对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农(牧)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青海省农牧厅,http://www.qhagri.gov.cn,促进农牧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牧业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农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结构合理。
(二)承接国家农业部下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青海省农牧厅官网:http://www.qh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