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东路165号 邮编(P.C):750001
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11名。其中工勤人员可配备1名。人员经费从交通规费中列支。
(六)完成自治区交通厅交办的与其业务相关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负责全区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变更追加费用的审查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区公路工程补充定额,修订全区公路工程施工定额。
二、主要职责
一、机构设置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官网:http://www.nxgl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