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仲裁委员会,www.zbarb.gov.cn政府淄博仲裁委员会立足淄博,面向全国,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高信誉的工作方针和公正,廉洁,高效务实的行为准则,以创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一流仲裁机构为目标,以严谨的作风,务实的态度,通过公正,及时地仲裁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淄博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组建仲裁机构的有关文件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山东省司法厅注册登记,于1995年12月27日成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淄博仲裁委员会官网”www.zbarb.gov.cn。
淄博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遵循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参照国际惯例和公平合理的原则,独立,公正,及时地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淄博仲裁委员会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参照国际上通行做法,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与其他仲裁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实行当事人自愿原则和一裁终局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