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抓好市直机关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直属机关入党对象的培训考察、谈话和各直属党组织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
四、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广大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关统战工作。领导直属机关工会工委、团工委、妇工委工作。
三、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定期了解党员和群众对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负责市直机关理论武装工作,检查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
一、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措施,检查督促各部门机关组织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七、领导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按权限调查、审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问题,审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问题的处理决定。
白城党建网欢迎大家的的访问。白城党建网,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白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委【2001】57号),设置中共白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直机关党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是主管市直各机关党的工作部门。
六、按管理权限和报批程序讨论、审批直属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党务干部的配备,负责直属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的考核、审批;负责机关专职兼职党务干部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