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编制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和管理,执行镇人代会审查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划解工作。
9、搞好本镇民兵组织建设、国防教育、军事训练、花桥镇人民政府官网征兵等工作;
7、拟定和实施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单位工作。
5、指导农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咨询、论证、花桥镇政府▲审查;为经济发展提供经济、技术、法律、信息服务。
3、负责本镇企业发展、科技进步、对外经济技术协作,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花桥镇人民政府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花桥镇地处三门县港南中心地带,境内兼得山海之利,交通便捷,风景秀丽。全镇总面积88.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4306亩、水田面积10237亩、海塘面积8500亩、滩涂面积10100亩、山林面积106116亩,森林覆盖率为68.5%,人口2.5万人,共有34个行政村。2007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15348万元,财政总收入189.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234元,是全省211个欠发达乡镇之一。近年来,镇党委、政府以新农村建设为主抓手,统筹城乡发展,全镇基本实现了道路交通网络化、街道建设井字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群众生活信息化。下岙方村为全县新民居建设试点村,岭南村被评为 “市级生态村 ”,栅下村被评为 “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 ”、 “省级文明村 ”和 “台州市十大魅力村庄 ”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