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领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以下简称 “中央三台 ”),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四)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制订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二)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职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