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十六)负责协调全省口岸有关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负责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常驻我省商业代表机构的报批业务;负责同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的业务联系,联系外国驻我省官方商务机构。
(十二)负责全省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申报、监督、管理我省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吉林省商务厅,http://www.jldofcom.gov.cn,管理多双边对我省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六)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吉林省商务厅组织省内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贸易,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四)承担牵头协调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负责我省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吉林省商务厅主要职责
投资理财,商业,企业服务,吉林省商务厅官网:http://www.jld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