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3号
10.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__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
4.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2.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市局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