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保厅首页,www.zjepb.gov.cn政府(二)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及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
浙江省环保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厅是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浙江省环保厅”www.zjepb.gov.cn。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环境保护政策,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监督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地方环境保护标准